璀璨非遺,設計之光。設計之光大獎由上海國際設計周主辦,秉承著“用光點亮人們的心靈之窗”的理念,希望看到更多新銳設計師通過這一平臺嶄露頭角,將他們的創意與非遺文化的結合,創造出更具藝術與生活的空間設計作品。作為鏈接過去與未來的橋梁,將發掘更多對傳統文化有著深刻理解和創新思維的優秀作品和個人,為他們展示才華提供機會與平臺,為中國文化的傳統再塑與傳承發展提供新靈感。
主辦單位:上海國際設計周組委會
承辦單位:潤京展覽(上海)有限公司
面向2024年1月至2025年9月30日期間完成竣工的空間項目的室內設計師報名參賽,每位參評者最多只能報送3套作品,參賽類別包括:別墅、會所、售樓中心、高端住宅等。
?設計之光大獎年度全國十強(10名)
1、建筑設計
商業建筑:購物中心、寫字樓、酒店、商場等;
公共建筑:博物館、圖書館、劇院、機場、車站等。
住宅建筑:公寓樓、別墅等。
2、室內設計
辦公空間:辦公室、會議室、聯合辦公空間等。
商業空間:商店、餐廳、咖啡館、酒吧等。
住宅空間:客廳、臥室、廚房、辦公等。
3、景觀設計
公共景觀:城市廣場、公園、街道、橋梁等。
建筑外立面照明:歷史建筑、地標性建筑、商業建筑外立面等。
私人庭院:別墅庭院、住宅區花園等。
4、專項設計
展覽及展示空間:博物館展廳、臨時展覽、展覽攤位等。
文化及娛樂空間:電影院、劇院、演出場所、娛樂場所等。
醫療及教育空間:醫院、診所、學校、教育培訓機構等。
1)登錄官網獎項報名專用通道“http://www.whxuguang.com/awards.html”,進入“設計之光大獎”參評頁面,完善個人信息及上傳作品資料;
2)上海國際設計周官方微信公眾號(DESIGN-SIDW):進入上海國際設計周公眾號的菜單欄,點擊“獎項參評”;
1. 參評者申報資料要求:
(1) 個人履歷:500-800字,含從業時間、個人職務、擅長風格、設計理念、代表作品、社會成就/榮譽等;
(2) 個人形象照: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不超過5M;
(3) 個人身份證掃描件或照片:jpg格式正反面,不對外僅作為組委會核實信息。
2. 作品要求:
(1) 項目代表作品必須是2024年1月至2025年9月30日期間已竣工的設計項目;
(2) 參評作品為本人的主創作品,具有完全版權和使用權;
(3) 項目圖片要求:
① 項目圖片為JPG格式,無水印,每張圖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不超過5M;
② 項目圖片不得少于10張,不超過20張圖片。
?參評日期:即日起——09月30日 ?獎項評審:10月01日-10月10日 ?獎項公示:10月15日-10月30日 ?年度盛典&收官之戰:12月04日-12月07日
創新表現:具有獨特的原創性設計理念,創新特征明顯;
風格美學:給人以美感,注重東方美學與技術相結合,滿足用戶美感體驗;
實用功能:滿足用戶需求和別致體驗的功能及價值;
環保性:滿足生態文明,具備綠色健康、低碳及可持續的發展理念。
? 參評者參加”2025設計之光大獎”線下系列活動的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 入選“2025設計之光大獎”的獲獎者將于2025年12月04-07日出席“2025設計之光大獎”年度盛典,參評組織運營方將提前派發參會嘉賓專屬證件;
? 設計師報名全程免費,主辦方不以任何名義向設計師收費,也不允許任何運營方以任何名義向設計師收費。
1. 榮譽認證:獲得由上海國際設計周組委會認可并簽發的【設計之光大獎】資質證書和認證標識;
2. 作品年鑒:全國榜獲獎設計師將入選《2025-2026上海國際設計周設計作品年鑒》,擁有整頁篇幅的設計師、公司及作品簡介,搭配簡短訪談、個人形象照、公司LOGO;
3. 品牌推廣:獲獎設計師及其公司將通過上海國際設計周星媒產業合作伙伴進行線上、線下品牌推廣,獲取千萬級流量曝光;
4. 頒獎盛典:獲獎設計師有機會獲邀出席上海國際設計周暨中國設計師嘉年華系列活動,參加中國設計師嘉年華名流之夜,進入設計領域頂尖圈層;
5. 巡回推廣:有機會獲邀成為2026上海國際設計周“設計之光大獎”啟動禮、頒獎典禮、設計師沙龍等系列活動的全國巡講嘉賓。
1. 如參賽單位/團隊與組織機構或其他參賽者之間發生任何爭議,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如果各方無法自行解決爭議,則組委會可以居中進行調節; 調節不成的,各方自行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2. 如其他方對參賽者提出知識產權方面的爭議,則由參賽單位/團隊自行處理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組織機構因此而被卷入糾紛,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參賽單位/團隊承擔。
1) 參評者申報即視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包括本規則及其解釋在內的各項條款;
2) 所有參評者享有同等參與評獎、監督、建議的權利,大賽組委會負有被監督、聽取建議的義務;
3) 組委會對參評作品擁有完全的印刷、宣傳、展示等權利,參評者無權向組委會主張獲得任何補償、報酬、費用承擔的權利;
4) 參評者必須對所參評的作品擁有知識產權和版權,不得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爭議。如其他方對參評作品提出版權方面的爭議,則由參評者自行處理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大賽組委會因此被卷入糾紛,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參評者承擔;
5) 如大賽組委會、參評者或參評者之間因為參評事宜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如果各方在書面申請協商解決三十天內,仍無法達成協議,爭議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所有文件以中文為準,英文僅供參考之用;
6) 如未能評選出合適的參評作品,大賽組委會保留不頒發出任何一個獎項的權利。
*組委會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對以上說明享有最終解釋的權利。
本規則的解釋權及修改權歸上海國際設計周組委會。
本規則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聯系人:彭老師13040600884(微信同號)
郵箱:2393935735@qq.com